一个朋友去年七月刚刚大学毕业,他亲戚说自己在东莞开公司缺人会打字就行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如果属业务人员则可能承担责任。
有可能的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 不会。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
你好! 看是否知情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