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证让别人拿走去给别人代款,我本人不知道,我也没去银行签字,到现在没还上,我起诉银行对吗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你好,如果是以您的名义贷款的,您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您偿还后可向对方追偿。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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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