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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
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 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其中一人驾摩托车撞到一面包车侧尾,送医后于一星期后死亡,在医期间我为他垫付了住院费!昨天收到法院传票,其家人起诉了,要求当天其他五人共赔偿33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吗?最多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痕(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4-12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