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

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 我于17年秋与同事一起喝酒,当时都没到量,没有人喝多,且酒后过了近1小时才散场!其中一人驾摩托车撞到一面包车侧尾,送医后于一星期后死亡,在医期间我为他垫付了住院费!昨天收到法院传票,其家人起诉了,要求当天其他五人共赔偿33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吗?最多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痕(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4-12 19: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