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
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 收到法院的传票让我共同归还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借款25万,借条内容:今有XX(身份证号XX/住址XX) 因生意周转向XX借人民币XX金额,归还日期XX年X月X日,到期不还,按日总借款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借条格式是打印的,用X表示处是手写的,下面空白处又用手写了汽车抵押,然后是三辆车的车牌号(系我前夫公司名下的货车)。
对方认为是共同负债,我被认为是共同被告。我对此份借条及借款的经过、用途均不知悉,我前夫投资有一运输公司,现公司已经停业,无资产但有负债,我前夫也因债务问题失踪半年多无从联系,无法确认这笔借款到底是怎么回事。
问题:
1、 就凭借条就可以认定借款事实吗?对方不用提供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凭据吗?
因为我前夫公司帐上没有多出此笔资金,他当时也没有作任何投资,家庭方面也没有如此大金额的支出。此笔借款完全是来路不明也用途不明。
2、 凭借条上的“生意周转”和用公司货车抵押(没办正式抵押手续),可否认为是公司借款行为?
3、 家庭方面没有如此大金额的资金用途,可否认为是没有用于家庭?
现我所掌握的情况:
1、 原告方用我前夫公司的财务章及法人章以我前夫公司的名义(非个人)从公司银行帐户
上取款累计达60万,由于是大额支取,银行留有其个人签名,取款去向不明,用途不明。
财务章及法人章是委托公司业务承包人保管及使用的(写有移交委托书),原告非公司职员、也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财务章及法人章为什么会到原告手里,并凭此二章在公司帐户取钱,由于公司业务承包人不原作说明也不肯作证,原因不明。
2、 所写抵押车辆有两辆已被公司变卖,还有一辆仍在公司名下,已被原告开走,但对方并不承认,现车在何处不明。根据业务承包合同公司所有车辆归承包人管理,现承包人也不原对车的去向作出说明。
3、 公司业务承包人未支付承包费,可否以公司名义起诉承包人,要其支付承包费,并用这
笔承包款收入,归还原告的借款(在认定为公司负债的前提下)?
4、 据了解公司业务承包人也对本案原告欠有个人借款。
请各大律师就我以上三个问题逐一回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ilyx(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6-28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