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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事借款

民事借款 我和朋友向人家借了20000元钱,是2010年6月21号借的,我借款人他担保人,他也承认这钱是他用的,其实借之前2人一说好钱是给他用的,刚借是2000元一个月利息,但是借条上是不肯能写上去的,后来我朋友这笔钱还不上,利息也没在付,现在人家上诉了在2013年3月12号在岱山法院开庭,现在我具体要做什么工作,手续,要怎么办,请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静岳(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3-02-0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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