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法官为何不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款审案,而采信一方当事人滔滔不绝的谎言?
法官为何不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款审案,而采信一方当事人滔滔不绝的谎言? 法官审案过程如下,他们这样做吗?我怎么投诉?
1. 对受害人态度非常恶劣。
2. 审案时间拖得很长,下面简单的名誉侵权案,他们从3个月拖到6个月,然后又拖到12个月,中间没有任何通知和说明。
3. 庭审过程中,没有相互辩论过程。每当受害人出示证据时,加害人就滔滔不绝地撒谎,尽管加害人拿不出任何证据,法官还是采信他们的谎言。 受害人的证据丝毫不起作用。
4. 涉及到案件的关键问题,只要对加害人不利,法官就强行制止。
5. 法官不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案,而仅仅根据庭审笔录作裁判。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只让加害人说话而不让受害人辩论的原因。
悍卫自己的荣誉权和劳动权是员工沈某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但在无锡一审和二审法官看来,员工沈某就是泼皮无赖,无理取闹。加害人-奥托容克公司却成了他们的保护对象。员工沈某提供了足够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官丝毫不予理会。尽管奥托容克公司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但他们在法庭上的滔滔不绝的谎言,却深得法官的鼓励和支持。
我感困惑,国家不是倡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官为何无视劳动合同法,胡乱判案?既然法官们都不惜损害劳动者权益、竭力保护企业利益,为何还要制定劳动合同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姥姥150(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9-04-05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