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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协议

房产协议 律师你好:1988年,我母亲和继父再婚,2010年继子和我母亲协商房产事议,经继父,继子,母亲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现住房屋继承人由继孙子继承,产权人为继孙子。我母亲具有永久性的居住权直到百年。 如果今后继父先过世于母亲前,母亲的今后生活起居由继子负责安排,但母亲必须把全部的退休工资以及所有存款全部交给继子安排,保障晚年生活以及养老送终,母亲的退休工资及存款不得给任何他人所用,包括自己的亲身子女。总之不管今后发生什么情况变化,继子百分之百把我母亲负责到底,保证母亲平安度过晚年直到百年.我想问律师,这份书面协议有效吗?如果想推翻这份协议可以吗?因为以后我才是母亲的监护人,希望能得到你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jczy(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3-02-02 00:1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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