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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专科大三学生,校企合作让我们来物流中心实习,合同明确表明19年四月十二号结束实习

本人专科大三学生,校企合作让我们来物流中心实习,合同明确表明19年四月十二号结束实习 本人专科大三学生,校企合作让我们来物流中心实习,合同明确表明19年四月十二号结束实习,现在企业和学校要求续合同到20号,因为18号企业有大促,那么需要通知学生吗,学生可以不签合同吗,或者不通知学生直接续合同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9-04-02 2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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