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2017年12月用支付宝借给朋友5000块,当时没有说什么时候还
我2017年12月用支付宝借给朋友5000块,当时没有说什么时候还 我2017年12月用支付宝借给朋友5000块,当时没有说什么时候还,2018年7月协商2018年12月还,1月我又打电话,说年前还,到现在联系不上,电话拉黑,微信不回。我不知道对方身份证,也不知道家庭住址,但是知道工作地点和电话号码,请问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这样的条件可以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恍如隔世(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9-04-02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