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产证与购房合同的问题
房产证与购房合同的问题 我们的情况有些复杂,我和老公还有公婆都是湖北的,现在都在上海打工,想买房子留在这边发展,由于上海买房有要13个月的交金证明才能贷款,所以只能在离上海很近的浏河(属于江苏)买了一套90多平米的商品房(期房2014年1月交房)。最初打算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买房的,后来卖房的售楼小姐说用公婆的名字贷款会比较好,万一我们后面还想贷款买房或者做别的事情都比较方便。就这样,我公婆在去付首付的时候在购房合同上只写了他们的名字,在开发商的陪同下去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我现在有好多疑问:1.因为付首付我也出了1万而且以后还房贷都是我和我老公还的,那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公婆的名字,房产证上是不是也只能写公婆的名字?2.以公婆的名义贷款,要是在房款还未还清的时候他们不在了,房产证上的名字和后续的一些手续有哪些?(因为我了解到有些什么过户费,遗产继承的问题,都是工薪阶层,这些费用能不发生,最好在买房的时候就都弄好)3.购房合同上如果加上我和老公的名字,我们也是共同还贷人了,我们还能贷款买第二套房子吗?4.现在政策多变,我不知道我们该不该要求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真的很纠结,恳请各位资深人士给点建议,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ife……(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3-02-01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