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与邻居打架
与邻居打架 12月,我与邻居甲发生口角争执,最后动手推搡起来。家里的老人出来拉架,甲居然打了老人,这时警察来了,甲顺势躺在地上,被警察送到了医院。隔天,我家老人也住进了医院。几天后,警察要求我赔偿甲的医药费三千元,我拒绝了,因为我家老人因为被打也住进了医院。警察说甲是当时就送往医院,理应由我赔偿,而我家老人是隔天才住院,与此事无关,且老年人身体本就多病。警察拒绝给我看甲的病例,一味强调是因我先动手而使对方住院,只要住院就应由我赔偿对方。当时动手时甲有很多朋友在场,因故警察说甲有证人说是我先动的手,而我没有证人证明,所以必须由我赔偿对方。今日,警察把我叫到派出所,要求我交赔偿押金,不交的话就要进行拘留。请问我应赔偿甲吗; 如果赔偿的话甲应提供什么资料; 没有鉴定,且连病例都不给我看,警察就要求我赔偿,警察的做法合法吗,我应依据哪些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zhao(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2-01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