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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3月29日我方与他人发生口角,我方动手在先,随后双打扭打到一起

于3月29日我方与他人发生口角,我方动手在先,随后双打扭打到一起 于3月29日我方与他人发生口角,我方动手在先,随后双打扭打到一起,导致对方脸上有两处抓痕,未出血,抓痕长度一到二厘米,现已在医院住院治疗3天,住院当天照的脑ct并无大碍,对方只以头疼头晕为由一直不出院,目前已交付医院6000元,我方多处软组织损伤并无明显外伤,并未住院治疗,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不同意调解,双方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方需要全额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直至出院吗,如果对方存在过度医疗行为,我方可以拒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9-03-31 11:3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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