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司做了十几天,还在试用期内,觉得自己不合适,按照试用期辞职办法提前3天告知人事部门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支付工资的,没有支付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仍未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仲裁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