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从2014年11月份至今都是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至今,仅仅只是在2015年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从2014年11月份至今都是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至今,仅仅只是在2015年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从2014年11月份至今都是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至今,仅仅只是在2015年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2018年该公司又和我们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三个月,三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后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还是在该公司工作至今(不足一年),今年2月25日因为该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了还拖欠社保费,我们工人到劳动监察投诉并且已经受理了,请问一下,如果我们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请求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惠州快乐王子2007(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9-03-29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