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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以紧急动用小区大修基金修电梯为由,挪用了小区大修基金3万元

物业公司以紧急动用小区大修基金修电梯为由,挪用了小区大修基金3万元 物业公司以紧急动用小区大修基金修电梯为由,挪用了小区大修基金3万元,经查,申请大修基金的主体为业主,但是发现其中有多名业主签名造假,已核实并不是本人签字。物业公司这样做是否构成诈骗,业主应去哪里报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9-03-29 06: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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