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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公立学校的老师,现在去了私立学校,给原来的学校提交了辞职信

原来是公立学校的老师,现在去了私立学校,给原来的学校提交了辞职信 原来是公立学校的老师,现在去了私立学校,给原来的学校提交了辞职信,然后去办离职手续,学校要求赔偿3万元的违约金,一直没有去交钱,现在学校通知如果还不去办离职手续要登报除名,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9-03-28 15: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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