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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因为网购的衣服有些不合适,觉得来回换太麻烦,就去商场换了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网购的衣服有些不合适,觉得来回换太麻烦,就去商场换了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网购的衣服有些不合适,觉得来回换太麻烦,就去商场换了,因为第一次没人发现,所以后来有不合适的衣服就去换了,有四次,因为把自己的衣服放到商场了,而且换的价格都是和买的衣服价格基本一致,所以也没觉得能触犯到法律,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当初被带到派出所拘留了24小时,期间还被带到商场拍了照片,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给了一张判决书,定了盗窃罪,我当时答应赔偿商场的损失,派出所的人说,商场核对后会告诉我具体金额,并把我的衣服还给我,后来隔了半个月又被传到派出所做了一次和第一次一样的笔录,出来的时候告诉我商场那边核对好了一共400多,因为快过年了,说年后会通知我去派出所交钱,再后来就直没有消息,前几天,检察院又给我打电话,说他们领导会给我打电话,让我保持电话畅通,再然后今天收到检察院给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现在该怎么做?还有我在百度上查,派出所是没有权利定罪的,那给我的判决书是怎么回事,再者即然已经定罪,为什么还移交检察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9-03-27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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