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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承办公司 公司注册两人各持有50%的股份 投资金额也是一样,但是没有私下签协议
两人合伙承办公司 公司注册两人各持有50%的股份 投资金额也是一样,但是没有私下签协议 两人合伙承办公司 公司注册两人各持有50%的股份 投资金额也是一样,但是没有私下签协议。公司从始至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两人各自在外借款维持(债务约200万)。现在公司被政府拆迁 赔偿了500余万。赔偿款被法人私自弄其个人账户 里,在还完外债后股东找其分账, 法人就一直不分 并且拿剩余的钱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 理财 搞投资并借款给其亲戚。股东让其公开债务信息,法人也不公开 并且涉嫌谎报债务。现在股东应该怎么办 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 自公司拆迁后法人与其配偶无别的收入来源,银行卡信息只有出账没有进账。 法人与股东的债务也是双方个人名义出去借的 借条也并无双方签字,现股东这边的所为公司借的债务 法人已认可并全部偿还。但法人对外的债务法人只说个总额也不公开 明细并且所报金额与股东所知不符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9-03-27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