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与男方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没有子女,双方名下

离婚:与男方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没有子女,双方名下 离婚:与男方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没有子女,双方名下仅一套房产(为男方家长出资、婚内购买、有20万左右公积金贷款男方在还、之前写过婚内协议说明为双方共有)、两辆轿车(因客观原因均在男方名下、但婚内协议已注明一人一辆)、各自名下存款不多,争议不大;问题在于,由于去年中旬某次争执,男方关门时将女方手夹伤,主要伤口长3-4厘米,共缝9针,经2-3月才恢复,但留下永久性伤痕且经常使不上力,可否在离婚时向男方索要相应赔偿,赔偿金额大致在什么范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arry Champaign(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9-03-26 12:53
已有1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