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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衡量采取刑事拘留的的必要性

如何衡量采取刑事拘留的的必要性 我于七年前在一家私企任会计,离职后的第二年公司股东未偿还债务就分配了库存的商品,资产,后债权人以合同诈骗向公安局报案。2012年7月,公安局因这事找我多次询问了解账目情况,我均按时接受询问如实回答,并保证通讯畅通。2012年末,公安局突然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期间却再无问题向我了解。后多方努力,现办理取保侯审手续。因此我想了解一下,如何衡量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cjbb(新疆)
提问时间:2013-01-3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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