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我该如何维权?
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
您好!我在一个A品牌沙发的展示中心(后来才知,展示中心是代理商开设的)看中了一套沙发,但觉得该沙发不是A品牌的,销售员称A品牌沙发有几个系列产品,我看中的沙发是其中的一个系列,并在单上注明该产品保证是A品牌产品,但在收货后我才了解到A品牌根本没有他们所说的系列,也就是说我所买的沙发不是A品牌的系列产品。
我将此事投诉到当地315消委会和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在他们的帮助下,商家和我达成解决协议书,协议书里规定商家在12天内更换有(皮)质量问题的二位沙发,但商家是在多次摧促下二十多天后才通知我去验收,但沙发的颜色有非常明显的色差,所以我拒绝收货。后来,商家以找不到近似颜色的皮为由,一直又拖延了一个多月才说要整套一起更换。
在协议书中,我是答应配合他们删除网上的帖子(只是配合),我已尽我最大的能力(如: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帮助他们删除了大部分网上有关此事的帖子,事实上我已超越了“配合”的范畴。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在我和商家的多次要求下,也没有删除有关此事的帖子,商家以此为由拒绝继续处理更换沙发事宜。此事从投诉到现在已有四个多月了,A品牌沙发也已取消该商家的代理资格,该商家现在还在经营其他品牌的沙发和A品牌沙发的货尾。
请问:商家早己违背协议书里“12天内更换有(皮)质量问题的二位沙发”内容,算是毁约吗?我有什么方法去维护自已的利益?如果我到法院去起诉他们欺骗消费,被告应是商家还是A品牌沙发?胜诉机会大吗?(商家在单上注明该产品保证是A品牌厂家的产品及录音内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oyao……(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0-06-27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