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出口供应商少发一半的货给印度客户
出口供应商少发一半的货给印度客户 一个印度朋友在无锡一个供应商处购买3吨铝板,可实际只发货1.5吨,后来印度客户找到供应商并希望供应商补发1.5吨或者退1.5吨的货款,可供应商拒不处理。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签有形式合同并盖章,上面写的重量是3吨,而集装箱货运站的合同上写的是1.5吨(实际到货)。
如果去法院起诉,是否足够证明供应商少发货。客户是否需要从印度来中国供应商当地法院起诉,所涉及的费用是否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linl……(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9-03-22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