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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不认识,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然后他屋里出来两个个人,一个人持铁棍把我打伤

我和对方不认识,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然后他屋里出来两个个人,一个人持铁棍把我打伤 我和对方不认识,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然后他屋里出来两个个人,一个人持铁棍把我打伤,我拿起来地上的钢筋打了对方,事后鉴定对方轻伤我轻微伤,对方要价30万,低于三十万免谈,超过了我的承受范围,现在对方拒绝谅解,我如果主动投案,判缓可能大吗,我们在路上发生的口角,打架地点在他店的门口,我有他们两个人一起,他朋友手持铁棍的照片,被我打伤的那个人手里拿东西的照片我没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琪拉(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9-03-20 23: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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