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辞职,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我现在不可以走,说走了一分
应当支付工资
这是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提前三十天
你好,应该支付工资。
你好,协商或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的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