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对于法院执行人处理执行案件,当事是催促案件进度是否有必要?
对于法院执行人处理执行案件,当事是催促案件进度是否有必要? 因有一项民事诉讼案件,开始为强制执行判决!后期被告请求执行厅帮忙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并注明于2019年一月一日终了,还清所有欠款!前期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后期开始不履行,当事人基本是一星期打一次电话给执行案件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一直承诺帮忙催促,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没有最终给到具体结果,办案人员还非常不耐烦的告知我不要经常打电话催促,非常的不耐烦!(前期,被告人员的朋友找执行案件办理人员求情且与其为同事关系,而且案件办理人员有替被告人说话,“说其没有金钱还款,现在还款的钱还说借予其同事的,我提供的被告人财产信息也不清查,让我不要去纠结这些问题,另外被告人冻结的账号非常用账号,提供的好几个账号只冻结了不常用的”)!每次给办案人员打电话都特别不耐烦,甚至要求我自己打电话给被告人的,且让我自己去找被告人!因为不能自己解决才通过法律途径办理,现在这样子,搞得好像就不应该找他似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baby……(北京)
提问时间:2019-03-1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