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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在2018年6月初通过熟人介绍一家金融公司进行资金整合
您好,本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在2018年6月初通过熟人介绍一家金融公司进行资金整合 您好,本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在2018年6月初通过熟人介绍一家金融公司进行资金整合,原计划是通过银行渠道获取15万贷款来填补,分5年还清,但实际对方逐步把我引入网贷之中,虽然都是正规的网贷,但对方抽走我大部分资金作为他们公司的资金周转,剩余少部分作为我每个月还网贷的费用,并每个月支付部分利息。当时每月还款已要1.1万每月。今年2月中旬,以我资金不足以后周转为由,并需要未雨绸缪,分四家网贷公司进行贷款共计19.1万,起初以为他们是帮我把去年的网贷剩余资金进行填补,而余下的资金可以进行作为备用资金进行使用,但当贷款下发后,收取手续费,渠道费共计1.4万,剩下的分多次取走了16万资金,其中7万被告知是作为建行快贷还款,实际未还上,另外9万是作为对方公司资金周转运作费用,而去年开始还有余下5万在对方公司运作之中,实际现在我被套进去共计21万,但未来三年我需要支付给网贷公司共计43万余元,而每月还款是需要1.7万余元,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完全负担不了,他们已经把我当肉鸡使用,请问这种能以经济诈骗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9-03-19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