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离婚后 有一套房子 房子判给了丈夫 然后妻子得到的是
夫妻双方离婚后 有一套房子 房子判给了丈夫 然后妻子得到的是 夫妻双方离婚后 有一套房子 房子判给了丈夫 然后妻子得到的是房子估量价钱的一般 但是在判决书上 前夫和前妻的房子地址不一样 三年后前妻又要来争房子 并且前妻判决书上的地址跟房子实际地址相符合 但是房子这三年内一直是前夫在支配 (房子其实就是前夫的,前妻在里面动了猫腻,有法院的人。当然 这是题外话 在法律面前没证据并不实用) 遇到这类案件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9-03-18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