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车辆过户的问题
车辆过户的问题 我于2012年11月9日卖了一部幸福使者轿车给别人,因当时是星期5下午,恰逢星期六星期天车管所不上班,故签订协议上注明双方必须于星期一(11月12日)过户,但没想到买主是个死皮,一直说忙,不去过户,现在已经将近三个月了,我天天打电话叫他去过户他也不去,我怕以后车子出事,车子的户头又在我头上,我还得担责,故起诉到法院,法院给买主打电话叫他过户他也不过,反正就是说忙,后来法院又叫我到车管所去开一个什么免责声明,可车管所根本就不会开什么免责声明,法院又给对方打电话,对方还是说忙,还得等下去,我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都说叫我找法院,可现在法院既不给我立案,又不裁定不立案的理由,还是叫我自己去找买主过户,而起法院的人还说我谁叫你卖车给这个人呢?卖车时怎么不到法院去写协议的?写协议时怎么不去公证的?我在想,在一般的民事买卖中真要像法院说的搞那么复杂吗?法院这样的做法对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中梦里(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3-01-2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