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建筑房屋问题
建筑房屋问题 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块土地,需要建筑房屋。当时我小姨的男朋友吉某,说他来建造。当时因为他是我小姨男女朋友关系。所以只是达成口头协议,经过协商,10万元人民币给他们来建造,就是10万元人民币我只需要打扫下卫生,买点家具就能入住的房屋。(我已将10万元人民币全部交于吉某)后在建筑过程中,他们不知道什么情况,资金就不足了,后吉某向我借出2万元人民币用于继续建造房屋(我让他写下了借据)。房屋建好不久,吉某就和我小姨分手了。现接到原建造房屋的工人电话,说吉某还有一部分建造工款未有和他们结算。来和我要工款。
请问,工人的这个钱,该不该我们来结算!我借他的2万块钱能要到不?
询问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88……(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3-01-29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