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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不得以现金方式对其发放工资、车补及其他款项这种行为属于执行措施么?

不得以现金方式对其发放工资、车补及其他款项这种行为属于执行措施么? 多人多份法律文书的案件,现在处于强制执行时期,钱已到法院,我有执行裁定(明确冻结住房补贴),另外债权人有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对被执行人变更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对其发放工资、车补及其他款项),他的通知书时间在我的前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法院将钱划给了别人。请问对么?
不得以现金方式对其发放工资、车补及其他款项这种行为属于执行措施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老农犁地(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9-03-1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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