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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关于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合同已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2008年后已签过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3年1月1日起再签就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没说续签还是不续签,我继续在公司工作,期间我也跟公司表示我愿意跟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找到我,说是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我?具体条例是哪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y004(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2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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