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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卖了,买家当时收了房产证后拒绝不过户,想省过户费用,当时我着急买第二套房,不得已交了3%的契

第一套房卖了,买家当时收了房产证后拒绝不过户,想省过户费用,当时我着急买第二套房,不得已交了3%的契 第一套房卖了,当时合同简单,只说过户由买家付费,房产证已交买家。而当时买家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过户(乡下镇上的房子,买家父母口头说用不着过户),我着急买第二套房,不得已交了3%的契税,多损失了万元。现在过了两年半,买家要求我们过户,我们想要对方道歉,而对方则扬言要告我们,想问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vso20……(浙江)
提问时间:2013-01-2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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