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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6岁小孩于幼儿园被烫伤是否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6岁小孩于幼儿园被烫伤是否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6岁小孩午餐时教室外与端热汤老师相撞,小孩前胸、后背约20%深II度烫伤。老师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八十二条 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oodzh……(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3-01-2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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