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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个人企业的出纳,由于和会计对账不及时,导致客户回了一笔3万的金额

我是一个个人企业的出纳,由于和会计对账不及时,导致客户回了一笔3万的金额 我是一个个人企业的出纳,由于和会计对账不及时,导致客户回了一笔3万的金额,记了两次账,(收到现金当天记一笔,隔两天这笔钱存到银行拿回票根又记了一笔)年终结款时,客户就少回一笔款,现在找客户要少回的三万块钱,客户不承认,老板要以贪污公款起诉我们,老板要我和会计赔这个钱,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9-03-1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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