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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住宅用地的祖业其中一部份完全不知情被规划成教育用地合法?

住宅用地的祖业其中一部份完全不知情被规划成教育用地合法? 我们在市区有一所四面围墙的平房老宅庭院,面积为219.09m2,已有好几十年历史了,《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两证完整齐全,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为了完善及建设使用这块土地,2014年-2018年,经过各个相关部门的上门测量、审计、公证、签字盖章、审批……,缴纳了219.09m2的土地税款,使原“土地划拨”,变更为“土地出让”,提交了《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于2018年6月批准领取了《不动产权证》,而且这本《不动产权证》证照上的用地用途清楚地印着“住宅用地”。
最近按照规定前往规划局报建,被告知该地内的部分面积于2005年在业主持有合法证照而不知情、各个相关职能部门都无备案亦无通知文件的情况下,规划局内部却暗中把该地内其中的40多平方由“住宅用地”改成了“教育用地”。“不问自取”这种不光彩、侵占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合法吗?
这样的话就变成了“双重性质”了。这边是持有住宅用地的《不动产权证》,那边却被强加重叠了一块性质为“教育用地”这是合法吗?
我们家几十年的老围墙依然完好,此地历史以来从未用于教育,也没有出租过给教育单位,住宅一直以来都是自家居住。
现在我们却因规划局的野蛮行为而无法完整报建房屋,我们多次与他们论理,他们总是编一大堆理由来敷衍我们,说什么只是规划而已,这40多平方地还是你们使用,因为你们持有《不动产权证》,只是这40多平方就不能建,天呐! 这荒唐又相互矛盾的解释,我们根本就无法接受!况且我们向国家缴纳了219.09m2的土地税款,就应该得到219.09m2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建筑),消费者付了款就应享有相应消费的权利,纳了两百多平方土地出让金的建设用地,却给那只偷偷伸进我们家的无形黑手“掠夺”四十多平方,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居然发生在我们当今的社会,太不可思议。
以上发生在我们家这样的事情请大家评评理,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shaob……(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9-03-1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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