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被拘留达39天,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被拘留达39天,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兄弟二人大白天到某河边捡拾数张废旧桌椅板凳,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刑事拘留39天,之后公安部门为我们办理取保候审,恢复自由。半年后,公安机关决定撤消案件,终止取保候审。在被拘留期间,兄弟二人家属都请了律师,花去律师费3万元。哥哥所租用的门面无人打理,一直处于关门状态,直到现在。门面费已交一年,每月费用2500元,从去年五月开始计算。弟弟为事业单位人员,除被拘留期间不能工作外,身心健康皆受到极大损害,至今无法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个人名誉也受到严重后果破坏,心理压力极大。家庭生活与夫妻感情亦遭受致命打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nchp……(贵州)
提问时间:2019-03-12 09: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