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该判给谁?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该判给谁?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女方经常嫌弃男方赚钱少(其实男方在当地3线城市 5-6万一年在当地不算差了),所以对男方产生厌恶情绪,要求离婚,男方为了孩子成长环境一直不同意离婚,如真要离婚,有个17岁的孩子该判给谁?求助 急急急~~~
讲一下双方家庭环境(女方家境比较穷 ,农宅,农村户口,有田不种,妈妈以小病为由,不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打麻将没收入来源,爸爸就一零时工,一年赚的也不多,离婚女自己年薪也不高3万的样子)
(男方家庭环境,农宅+市区有房,妈妈是镇上幼儿园老师,年薪不详,3万肯定有的,爸爸搞装修工程,技术工待遇5-6万有的, 求助人,以文化传播公司任职年薪5-6万)
讲一下对孩子的情况,由于女方家境不怎么好,从结婚到生小孩费用基本上全是男方身上,而且男方父母也很喜欢小孩,求助人更不用说了为了孩子不想离婚。就是一点上没占优势,由于男方都有职务在身没发经常带小孩,女方妈妈没工作小孩带的多,另外离婚女毕竟是妈妈,孩子是吃她奶长大的,而且平时对小孩的霸占欲比较强,如晚上孩子睡觉从不让求助者抱着睡等,造成孩子现在对女方比较亲一点
孩子情况:18个月 已经会走路6个月已经断奶,早已过哺乳阶段
请各位懂行的分析研究下,孩子该怎么判
个人认为孩子已过哺乳期,且男方更有条件给小孩创造更好的成长空间,而且不是男方主动要求离婚,是不是男方得到孩子的纪律大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太湖的风(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3-01-28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