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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遗产处理相关问题

关于遗产处理相关问题 女儿李四已婚,丈夫张某建在,育有一子张三(未成年,目前四岁),女儿由于车祸去世,目前有房产一套(产权写的是女儿名字)、村里股权分红若干、存款若干。现在,如果李四父母以及丈夫想放弃遗产的继承权,想把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均写给其儿子,并准备在公证处理做公证,请问,张三的父亲做为小孩的第一监护人(以后会重新组建家庭),在以后的日子里,是否能动用儿子张三的遗产?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南南-(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1-2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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