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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两人没有经过第我同意,私自签订合同,导致造成亏损

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两人没有经过第我同意,私自签订合同,导致造成亏损 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两人没有经过第我同意,私自签订合同,导致造成亏损。亏损后,结算亏损数额。但是由于没有该项目具体的发票支出以及收入。最后清算,都只是以口头形式说明亏损金额。需要我去承担三分之一的亏损。这样到底合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y(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9-03-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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