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一同学!2019年1月2日下午14点38通过二维码行用卡支付2000元给他走流水

我一同学!2019年1月2日下午14点38通过二维码行用卡支付2000元给他走流水 我一同学!2019年1月2日下午14点38通过二维码行用卡支付2000元给他走流水,一月3日中午11.50通过微信扫码信用卡支付10000元,1月4日12点通过支付宝转红包5000元,1月5日中午12点微信扫码信用卡支付9999元,至今未归还,我们在整个扫码过程中没有见面他人在成都,我在贵阳,现在我遵义出差!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白衣镇,请问以上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可以在遵义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eve……(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9-03-08 09: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