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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结婚一年,在一起同居不足3个月,现在女方以婚姻是父母撮合以及男方没有事业能力为由诉讼离婚

男女双方结婚一年,在一起同居不足3个月,现在女方以婚姻是父母撮合以及男方没有事业能力为由诉讼离婚 媒人介绍认识并结婚的,结婚后不久一起去上海工作,没几个月就分开居住,不知道女方在哪里住,当年底回来,女方偷偷去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理由是夫妻没有感情,婚姻是父母干预, 现在男方希望女方退回彩礼钱+金银首饰的费用+装修一套房子的钱(装修一套新房是女方强烈要求的,男方之前已经准备了另外一套新房用于结婚)。
这种情况,什么条件下男方能要求女方赔偿结婚的大宗开支费用?非常感谢律师。
背景说明:女方在酒吧工作,结婚后就一直嫌弃男方说男方没有能力,在订婚之后,婚礼之前(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 男方无意间发现女方在淘宝购买验孕棒,当时双方从来没有同房过(购买验孕棒的快递包裹单拍照留存了)。婚后一起去上海工作,同居2个月左右,女方突然搬走,不知音讯,年底回老家后去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817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9-03-0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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