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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和我爱人离婚后,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把房子判给孩子,但是没有过户在孩子名下,如果我爱人离婚后有经济纠纷,会不会拿房子抵债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haiya……(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6-25 19:36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0-06-25 19:41
会不会拿房子抵债,这不是我们能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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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06-25 20:04
尽快过户到孩子名下以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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