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案件的定性问题

案件的定性问题 各位律师您好:
  1月15日,我与我妹夫在停车时,因停的慢,被后面的过来的车里人拿卡簧指责,后面的车停到前面50米后,车上下来两个20岁左右的小孩,来到我们面前,用到卡簧将我打成轻微伤,(头部缝了三针,额头部一个1CM的伤口),在逃跑的过程中,我们抓住一个小孩,在派出所小孩承认了这些事实并承认先动手,请问小孩现在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派出所将案件定性为打架是否合适?,派出所将人放了的行为是否合理?如果不合适,请问依据是什么?
 多谢各位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jzgh……(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1-27 11: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