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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件漏诊和腓总神经受损是否可以一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希望从回复中选择一位律师来代理

医疗案件漏诊和腓总神经受损是否可以一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希望从回复中选择一位律师来代理 医疗案件漏诊和腓总神经受损是否可以一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希望从回复中选择一位律师来代理。
案件发生在长沙,希望长沙的律师回答,
第二次下颌骨纤维瘤复发,于2018年6月施行“下颌骨扩大切除术+左腓骨骨肌肌皮瓣转移修复术”。手术后即出现左侧踝关节不能活动,足背不能屈伸。出院一个月,腿部没有改善,2018年7学底再次来湘雅二医院复诊,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左腓总神经严重受损”,并于2018年8月1日在硬膜外下行“左腓总神经损伤探查松解+疤痕切除+神经缝合术”,术后医师告诉我考虑为2018年6月手术时严重损伤了左腓总神经,并导致该神经功能断裂。
术后因左下肢功能障碍转至康复科进一步行康复治疗,至今已七月有余,肌电图仍显示“左侧腓总神经膝下段呈重度损伤”。
     在第二次复发手术前,因为发现第一次手术是因为医生没有切除干净导致复发这么迅速,其实在手术后的第一次复查的x线就已经显示下颌骨有阴影了,后续的第6个月拍了x线都显示有阴影但是手术医生都说没有复发,直到第9个月的x线已经需要再次入院手术了,医生才告诉我需要再次入院动手术的,当时因为只有x线片子没有文字报告,找不出医生的错处,所以就去医院安全办说了几句让他们领导给安排了尽早手术,而且给安排的一位领导说有权威的医生做的手术,没想到第二次的手术会出现那么明显的医疗事故。
如果没有第二次的腓总神经受损本人第一次所受的伤害打算不再处理的,现在出现这么严重的医疗事故请问可以把第一次发生的漏诊一起申请进医疗损害鉴定里吗?
   之前一直忙于治疗,故不上和医院打官司,现在距离一年的时间眼看就要到了,所以想解决此事,咨询以下问题:
1.第一次手术的漏诊因为没有文字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医疗事故
2.医院打算和我协商,但是已经过了7个月了还不同意我做医疗损害鉴定,是否没必要再协商,直接走诉讼。
3.医疗损害鉴定的时间太长,怕等结果出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结果出来协商不成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是否还可以诉讼。
4.长沙哪个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对患者比较有利,事故出在湘雅二,湘雅司法鉴定中心还能考虑吗?
以上问题,希望医疗专业律师能够回答一下,希望从中选择一位律师当面面谈,协商代理问题,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9-03-02 10: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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