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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私人接了个家装的半包工程,一共3100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私人接了个家装的半包工程,一共3100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私人接了个家装的半包工程,一共31000。双方有签订合同,施工进场业主付了20000,余款约定完工后支付11000。但在要做完的时候业主以地面找平不合格为由,另外找人接着做。但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业主自行决定的。今年我想着去把剩下的事情做完,就给业主联系,但业主告知他已自行处理。于是我提出就前期所做项目进行结算,但业主蛮不讲理,还说尾款都不够赔他(返工费,精神费,杂七杂八的)。反正就是拒不配合处理。未做的项目估计一千多块钱。尾款差不多有一万块钱左右。这种情况下走法律程序所付出费用大概有多少?值得吗?一般会怎么判?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9-03-0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