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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入室打砸,公安不立案,已经做了笔录现在又要提供书面材料合理吗?

深夜入室打砸,公安不立案,已经做了笔录现在又要提供书面材料合理吗? 深夜通过攀爬强行入室的打砸行为,性质恶劣,危极人身安全的案件,公安是否可以以婚姻关系存续为借口不处理,以做了报案笔录,现在又要提供书面材料,不知道合理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死亡之旅12……(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9-02-2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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