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棚户区改造户 我于2016年9月25号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 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0
我是棚户区改造户 我于2016年9月25号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 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0
                我是棚户区改造户 我于2016年9月25号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 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0 我是棚户区改造户   我于2016年9月25号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 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0.7元给两年的 现在因回迁房没有盖好 政府又后续6个月房租费   可居委会以我们缴拆房钥匙晚为由 (缴钥匙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给我3月的房租补赏   想问一下是合理  ? 应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9-02-27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