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高三,在学校打扫卫生时把手指割伤,缝了3针,还打了破伤风
学校对学生有监管职责,如果证明学校未对学生尽到监管职责,则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有保险
学校没什么过错。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