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离婚了,有的小额贷让我还款,我可以不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许可,以放贷为常业,对外事实的放贷行为无效。未收到贷款建议取消操作;已经收到贷款的,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额归还本金,约定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滞纳金无效。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
2、在诉讼离婚期间,从法律角度来讲,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在此期间赚的钱仍应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平分。
3、若能够明确区分是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婚前的财产,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的。婚后的财产,一般原则是平分。
4、若是婚前的债务,应由婚前欠债务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若是婚后的债务,且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与其家庭利益有关的除外。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实施犯罪行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谁借的钱
谁借的
建议谨慎处理贷款问题。
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是要一起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