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行人横穿马路,碰到车子
行人横穿马路,碰到车子 我的车子过绿灯,由西向东属于正常行驶,一行人从对面左转区一辆公交车后面突然穿过来,碰到车子的反光镜,摔倒在地,当时报了警,去了医院,住了两个星期出院了,具体情况是耳朵擦到反光镜,摔倒,头碰到地,头部有一粒米粒大小的淤血,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完好了,现在我的车子还在交警大队,对方还要求去鉴定伤残,请问这能定到吗,而且过错不在于我,怎么现在的法律变得这么不通情面了,行人乱走,就可以诈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苏-苏苏(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1-25 20:36